
近日
居住在北京的王女士反映
因租房后被房东发现其
患有晚期癌症
她和丈夫面临被房东
单方面解除合同、强制收房
7日内必须搬离的境况
张贴在租户门外的“解约通知”
房东带人看房时发现租户患癌
如何看待房地产市场今后的趋势?康义表示,我国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有比较好的基础。一是城镇化数量和质量提升还会有很大的空间。2023年城镇化率是66.16%,和发达经济体80%左右的水平相比,还有十几个点的提升空间,中国的城镇化仍然处在持续发展过程中。近五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93个百分点,每年都会有超过一千万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新市民的规模比较大,也会带来大量新增住房的需求。存量上尽管我国人均住房面积已经不小,但是有很多房子功能和结构都不尽合理,不少人民群众改善性住房需求比较迫切,这也会形成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推动力,包括现在监测的70个大中城市,改善性住房需求非常明显,表现在70个大中城市二手房的成交量已经超过新房成交量。二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潜力巨大。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正在积极构建当中,这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其中,正在推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中村改造这些工程都在快速推进。随着这些工程有力有序推进,将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在住房、居住这些方面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也会带动房地产相关投资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2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1.1%,降幅比上月收窄0.3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下降1.2%、0.6%、1.5%和1.1%。二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8%,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8%,降幅与上月相同。
担心租售房屋成“凶宅”
王女士是一名癌症患者,今年8月12日,为了方便治疗,由其丈夫杨先生签订租赁合同,在离医院几公里外的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山附近,短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租期至今年11月11日。
由于该房屋被挂牌出售,房东以低于市场价的5500元/月出租,条件是要求租户配合看房。租房时,双方约定好“甲方低价出租房屋的前提是乙方配合甲方售房,乙方如违反此约定”可作为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被写入了租赁合同。
在一次看房得知王女士的病情后,张先生表示,担心王女士可能在房中去世,使房屋成为“凶宅”,从而影响出售,提出希望租户尽快搬离。张先生说:“中介告诉我,即使房子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凶宅’,但买家普遍忌讳这类房产,房价可能因此下跌50万元至100万元。”
聊天记录显示,张先生也提出租户可以不提前搬走,但前提是需要杨、王夫妇签一份补充协议,主要约定是如果因为租户原因造成其租售的房屋事实上成为民间约定俗成的“凶宅”,租房方应赔偿因此而导致房产价值暴跌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及配合看房发生分歧
房东宣布单方面解约
王女士表示,面对房东的态度,自己和丈夫可以提前搬走,但需房东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但房东只同意退剩余日期的租金和押金,拒付违约金。
房东张先生表示拒绝,他说,王女士夫妇至今未住满一个月。如果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再赔一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等于他们这段时间的房屋居住全部“白嫖”了。
同时,张先生表示,由于租户出现回复消息迟缓等不配合看房行为,特别是杨先生在沟通中向他表示“有权拒绝一切上门看房的行为”,已经触发合同约定的违约条例。
张先生还提出,对方已经答应9月13日前搬走,后来又反悔,态度的转变让其觉得莫名其妙。
双方聊天记录显示,9月3日下午,杨先生称,“我态度的改变在于你们的行为对我爱人产生的持续性伤害……如果不想把事情聊清楚,那在我们搬走之前,我们有权拒绝一切上门看房的行为。”
9月4日
房东张先生向王女士夫妇
通过微信发送“解约通知”
宣布单方面解除合同
无条件收回房屋
给予租户7天的搬家缓冲期
限9月11日前搬离
对此,王女士表示,房东一开始指责他们隐瞒病情,声称这属于违约行为,但其明确告知房东租房时未告知病情不构成违约后,房东便不再以“隐瞒病情”作为理由,而是以“不配合看房”为由,指责租户违约。
王女士还提出,夫妇两人一直积极配合看房,甚至有时候中午要求来看房都同意了。记者注意到,王女士向房东发送了夫妻二人与中介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照片和视频等证据,证明其作为租户,一直配合看房。
律师说法
对于这一事件,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俊玲律师认为,法律没有规定患有疾病的人在租赁房屋时,需要就自己因病存在的死亡风险进行告知,以及就产生死亡风险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特别约定,否则隐瞒病情不是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
律师指出,本事件中的租客表示“有权拒绝”,并不是直接表示拒绝,如果租客目前没有实际拒绝购房人上门看房的行为,合同就尚未到达解除情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徐永兴律师指出,如果租房合同中对承租人的身体状况没有进行特别约定,房东以“隐瞒病情”为由提出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从现实情况看,如果房屋内有人非正常死亡,确实会影响房屋的出租或出售价格,这是客观的市场现象。如果租客在签订合同时如实向房东陈述同居住者是癌症晚期患者,房东大概率不会把房租给房客。因此,如果这一事件进入诉讼环节,租客故意隐瞒其病情这一极端情况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法官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过错酌情减轻房东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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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广东普法、天津日报等
来源:小强热线股票融资渠道
房东杨先生租户张先生王女士发布于:北京市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股票51配资网_股票按天配资_股票在线配资观点